“資源整合”這個詞由來已久,但大多數聲稱從事市場資源整合工作的人都無法準確解釋資源整合的問題。在前面的“風營銷”中,雖然對整合資源的定義和方法進行了多次討論,但這次必須再次強調:整合資源是一個動詞-賓語,資源總是存在的,所以重要的詞應該是“整合”。
人們的認知總是有一種誤解,即他們所缺乏的東西代表著更珍貴和更有價值的東西。因此,資源整合中的一個常見現象是缺乏資源的人往往意識到他們需要資源整合,因此在他們的意識系統中,“資源”在資源整合的概念中要比“整合”高得多。雖然沒有證據證明這是錯誤的,但是過分強調資源無疑等于把自己放在一個相對低端的位置,對于市場來說,對手會一目了然地看到自己的缺點。
不是資源不重要,而是對當今社會來說,絕大多數資源處于開放狀態。即使擁有專利等知識產權,市場上也會有競爭對手和替代品,這使得我們對資源和資源控制的重視不夠。用通俗的話解釋一下:那些所謂的受控資源都是營利性的,即使你可以暫時使用它們,它們終也會是營利性的,至少這些資源不會滿足于你的專屬享受。
另一方面,我們所說的整合資源并不都是為了整合我們已經控制或可以控制的資源。與我們需要整合的資源相比,我們可以控制的資源必須是少數。此外,雖然我們不能完成資源的壟斷,但我們也必須知道,我們的競爭對數或市場上的其他資源集成商不是資源的壟斷,因為這是一個開放的**,所以我們不僅可以滿足于一小部分,還必須能夠整合更多的資源,以確保我們所做的能夠更順暢。
那么,我們如何確保我們有足夠的能力整合更多不在我們控制范圍內的資源呢?我認為以下三個部分將對我們整合資源的能力起決定性作用:
,共同主體的利益保障。我們說資源整合不是資源交易,因為資源整合是一個1+1>2的正和博弈。在正確、完整的資源整合案例中,每一個整合的資源都應該獲得的效率。因此,當我們談到我們自身整合資源的能力時,關鍵是要確保每一個整合資源都能因其自身的價值而盈利,切記這不是銷售,而是整合后社區的共同利益,而回報大于自己的期望。
第二,共同主體的開放性。由于我們需要整合資源,我們的項目或平臺必須愿意接受各種資源,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確保資源不會受到任何不必要的阻力。同時,保證足夠的開放性也可以增強資源整合的“主動性”,資源將積極要求加入平臺項目。
第三,獲取資源的能力。整合資源并不需要對資源進行控制,但我們必須確保我們的項目和平臺能夠讓資源知道。無論是通過媒體,口碑…什么樣的資源,只有讓更多的資源知道,我們才會有更多的機會。如果我們考慮一個大的數量,當我們能夠通知足夠的資源方時,我們甚至可以有的主動性來比較和篩選同類型的資源,找到一個既能完成資源整合,又能保證我們利益化的模型。
資源整合是一種“通過連接來控制**的被動方式”,它與控制甚至壟斷資源有很大的不同。同樣,我們可以接受我們自己的資源是由他人共享的。前提條件必須是我們也可以共享他人的資源。這不是資源的替換,而是由我們整合資源的能力決定的一切。